为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吸引本校和其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2025年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祖国,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当年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即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推免生。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或者六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者(或其他小语种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3.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获得过学习、科研奖励和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三、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2.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4.《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批表》(附件3);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7.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四、申请程序
1.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缴费等进行注册。
2.2024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提交申请,参加复试。申请来我院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上述材料在复试时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复试,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我院接收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安排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2)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4)面试进行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笔试安排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禁止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成绩需达到60分,否则不予录取;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长90分钟。
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障方向笔试科目为:社会学
土地资源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土地资源学
4.考生须携学生证、身份证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宣读笔试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考生根据本人复试专业进行作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仍未能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
(四)计分方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专业课考试(闭卷笔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考察评分,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50分)、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
1.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2.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如有变动,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3.奖助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服务社会,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等。
七、待录取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按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并将考生置为待录取状态。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3.10月20日前,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相关要求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按照教育部要求,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经核实,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记录者,或受到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者,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在复试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7.相关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其他相关事宜请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8.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若国家、甘肃省研究生招生政策发生调整,以调整后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0931-7609209 郝老师。
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