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安全、公平、科学完成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号)及《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为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学科(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和社会工作专业
我院2025年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计划招生指标19人(含已推免研究生10人,其中,行政管理专业1人,社会保障专业4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5人)。社会工作专业计划招生指标22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且单科成绩、总成绩均达到国家二区(B类)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此次复试环节。
2.农村发展专业
我院2025年农村发展专业研究生计划招生40人,招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40%,择优录取。
学科名称 | 招生 指标 | 复试分数线 | 已接收推免数 | 进入复试人数 | 复 试比 例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农村发展 | 40 | 30 | 30 | 45 | 45 | 293 | 0 | 57 (其中1人为免初试考生) | 140% |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09:00,地点:文科楼404。
考生参加复试须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准考证,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签字、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字、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缴费记录(打印出来)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5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1.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缴费方式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日。
1.面试
(1)农村发展 时间: 2025年4月1日08:00;
地点: 教师发展中心301-306
(2)社会工作 时间: 2025年4月1日08:00;
地点: 教师发展中心301-306
(3)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时间: 2025年4月1日08:00;
地点: 教师发展中心301-306
2.笔试
(1)农村发展 时间: 2025年4月1日19:30-21:30;
地点: 2教(诚朴楼)502、503
(2)社会工作 时间: 2025年4月1日19:30-21:30;
地点: 文科楼404
(3)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时间: 2025年4月1日19:30-21:30;
地点: 文科楼714
(4)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 2025年4月2日08:30;
地点: 文科楼714
以上复试地点如遇特殊情况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1)笔试专业课考试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禁止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长120分钟。
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障方向笔试科目为:社会学
土地资源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土地资源学
农村发展专业笔试科目为:社会学
社会工作专业笔试科目为:社会学概论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禁止使用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每门考试时长120分钟。
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障方向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组织行为学、公共政策学;
土地资源管理方向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土地法学、土地经济学;
农村发展专业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社会工作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社会政策、社会研究方法。
(3)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宣读笔试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考生根据本人复试专业进行作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仍未能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5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2)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候场区等待,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综合知识的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1.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 +面试成绩(百分制)×70%;
2.农村发展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 +面试成绩(百分制)×70%。
3.社会工作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 +面试成绩(百分制)×70%。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考生单方面不能参加复试由考生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2.笔试时,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对印刷有异议,可举手询问,由监考员进行解答。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进入考场。
4.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录取
1.入学总成绩计算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符合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3.师生互选
⑴向拟录取学生公布生导师信息,学生可选择2名导师志愿;
⑵导师根据学生的选择结果,选择学生。
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确认与调剂。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⑴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⑵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⑷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⑹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⑺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⑻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5. 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行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8.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5前完成。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收件人相关信息后续通知)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纸质体检报告于2025年5月5日之前邮寄到学校。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纸质版体检报告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收件人:王柱
电话:19971074962
八、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教学秘书:郝老师
电话:0931—7632499
邮箱:haojx@gsau.edu.cn
督察组负责人:陈老师
电话:1389333337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文科楼408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606
附件1: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复试名单
2:农村发展专硕复试名单
3:社会工作专硕复试名单
4: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规则
5: 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7: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