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管理入口您好!欢迎访问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人才培养
研究生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管理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4-04  |  作者:   |  查看次数:[]


为了保证安全、公平、科学完成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以及《关于做好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为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学科(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按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可多个),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并做好风险评估和相关应对预案,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符合回避制度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思、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相关工作办法规定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落实落地。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于招考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一时间从严处理。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专 业名 称

复试分数线

推免接收数

进入复试人数

复 试比 例

政治

英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公 共管 理

44

44

66

66

330

8

22

135%

农 村发 展

30

30

45

45

241

0

67

130%







三、调剂

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和招生指标分配情况,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和农村发展专业均无调剂名额,如果后续有调剂变动,以后续公告为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4709:00,地点:文科楼408

作小组成员按照《工作安排》要求,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考生参加复试须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准考证,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准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①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

3.往届毕业生: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③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④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4.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个人简历等。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

1)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必须是原件外,其他可以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于20235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相关表格请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安排在48日—49日。

1.笔试

1)农村发展 时间: 2023480900-1100

2)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时间: 2023480900-1100

3)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 2023481500-1700

地点: 另行通知

2.面试

1)农村发展 时间: 2023490830

2)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时间: 2023490830

地点: 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1)笔试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禁止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成绩需达到60分,否则不予录取;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长120分钟。

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障方向笔试科目为:社会学

土地资源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土地资源学

农村发展专业笔试科目为:社会学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分,否则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禁止使用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每门考试时长120分钟。

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障方向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组织行为学、公共政策学;

土地资源管理方向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土地法学、土地经济学;

农村发展专业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3)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宣读笔试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考生根据本人复试专业进行作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仍未能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2)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面试进行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1.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 +面试成绩(百分制)×70%

2.农村发展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 +面试成绩(百分制)×70%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考生单方面不能参加复试由考生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2.笔试时,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对印刷有异议,可举手询问,由监考员进行解答。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进入考场。

4.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面试、笔试,考场均有360度摄像,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七、录取

1.入学成绩计算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3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35%+复试成绩×30%

2.拟录取

公示结束后,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3.师生互选

⑴向拟录取学生公布生导师信息,学生可选择2名导师志愿;

⑵导师根据学生的选择结果,选择学生。

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确认与调剂。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⑴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⑵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⑷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⑹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⑺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⑻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八、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纸质体检报告于202351日之前邮寄到学校。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纸质版体检报告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收件人:康永伟

电话:18893224411

九、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教学秘书:郝老师

电话:09317609209

邮箱:haojx@gsau.edu.cn

督察组负责人:陈老师

电话:1389333337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文科楼408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604


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343


上一条:关于公布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大纲的通知 下一条: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关闭

Copyright@2021- 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0931-76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