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文科实训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教学与学科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为提高管理学院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文科实训中心的整体实力,规范和完善文科实训中心的管理工作,使其逐步发展成为管理学院实践性教学以及科研项目开发的重要平台,现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结合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甘肃农业大学文科实训中心(下称文科实训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实验能力,积极开展科研项目开发工作,努力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为实践性教学服务。
第三条 文科实训中心的建设,应在管理学院教学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努力做到实验场地、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文科实训中心各具体实验单元。
第二章 实验室的任务
第五条 文科实训中心应根据每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各实验单元应根据教学要求,合理安排实验仪器设备和辅助材料,作好服务,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执行。
第六条 文科实训中心要积极进行实验技术的研究和仪器设备的综合利用,以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应精心使用、维护和保管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实验课程和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文科实训中心应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和对实验室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工作水平。
第八条 文科实训中心应积极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为全院教职工的科研工作创造平台和帮扶条件,以科研项目推动学院学科建设,提高管理学院办学水平。
第三章 实验室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九条 文科实训中心设置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综合实验室、社会会工作综合实验室、公共事业管理综合实验室、劳动与社会保障综合实验室和电话调查访问实验室五个专业功能实验室和一个双创实训室。
文科实训中心人员配备暂定为:实验室主任1名,实验教辅人员1名,资料管理员1名。
第十条 实验室主任职责和实验教辅人员职责见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章 实验室建设
第十一条 文科实训中心的建设应以管理学院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教学计划和科研项目为依据,统筹规划,全面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进行。
第十二条 文科实训中心的建设应按计划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学校划拨的实验室建设经费。
第十三条 文科实训中心应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申请筹建更高层次的重点实验室、实践性教学示范点以及精品课程示范点等,以适应高科技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十四条 文科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努力工作,建设好管理学院的以建设实践性教学平台为中心,以管理学院的网页和以教和学论坛为教辅点的“一个中心,两个教辅点”的目标要求。
第五章 实验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 为了充分调动实验课程教师和实验室人员的积极性,搞好实践性教学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1、实验人员须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及保养,以保证较高的设备完好率。
2、每学期第1周至第3周为实验准备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实验,如果教学上需要使用实验室,相关教研室应在前一学期末通知实验室。
3、⑴每学期有实验教学安排的教师应在教学计划下达后根据教学计划填写《管理学院文科实训中心实验预约登记表》报送学院教学秘书,并注明所需要安装的软件。⑵学院教学秘书应将管理学院所有的《登记表》收齐汇总后确认,再提交给相关领导签字。⑶实验室根据各教学秘书提供的汇总表配合安排的教学实验工作,制定本学期实验课程总表。⑷制定好的本学期实验课程总表交各任课教师审核确认,如有问题与协同教学秘书协商通过。⑸最终制定好的实验课程总表在执行过程中,如无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更改。⑹如遇实验室无法承担的实验,应由院、系、实验室负责人协调解决。
4、随着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应及时提交给院教学秘书一份《实验室软件安装情况一览表》。软件安装表中未涉及到的、而教学中确实需要的软件应由相关专业系和任课教师提供,并指定教师协同实验教辅人员一起安装调试。
5、教学过程中需要调整实验时间的实验任课教师应填写《计算机系实验室实验预约调整表》,由任课教师所在系系主任签字,报交院教学秘书,经实验室负责人核实后更改实验安排表。
6、实验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到实验室办公室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人员在核实课表后开门;实验开始前实验任课教师与实验室人员共同清点实验设备,清点无误后由实验任课教师签名。在实验任课教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为学生开门;实验室人员有责任及时发现实验室中仅有学生而无教师的情况,如遇此种情况,应立即报告院教学秘书和实验室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并做好相应的记载。由此引起的人身和实验设备安全问题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7、实验室上课期间,实验室人员应经常性地观察设备运行、学生操作规范等情况,有责任与实验教师一起共同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随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
8、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实验任课教师应如实填写实验日志并及时通知实验室人员,以便尽快地排除故障。如遇故障不能立即排除,实验室人员必须作好记录,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联系相关厂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设备并作好维修记录。
9、下课后,实验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清理实验室和设备,如设备有坏损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人员,待学生全部离开机房后,实验任课教师与实验人员进行交接,实验教辅人员清点无误后在实验室日志上签名。
10、实验室人员在上班时间(包括值班)不得无故脱岗,有事须向相应领导请假。
第六章 实验室设备管理
第十六条 文科实训中心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具体执行见相关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时,由实验室人员及时处理;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联系相关厂商维修解决,并规定时限。
第十八条 实验室人员平时应作好设备的维护运行记录。对第十七条所述情况尤其应详细记录,作为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的一部分。
第七章 实验室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管理学院教学领导小组对实验室政策的制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与跟踪管理,实验室的验收,实验人员年终工作业绩的评定,实验室人员职称的晋升和晋级评定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二十条 健全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各实验单元应建立专门的档案柜,存放实验室各种资料。实验室归档的范围包括:
1.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
2. 实验人室员档案,包括实验室人员的基本情况、承担项目、发表论文、专著、获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文件和证书等。
3. 实验室档案,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报告、建设计划书、人员及变动情况、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工作简报、年度检查表、年度工作报告、年终总结报告、整理过的科研数据、实验样品和图表照片、项目鉴定材料、备案的成果等
4. 主办或协办的学术会议材料。
第八章 实验室奖励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验室管理激励机制,特制定并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试行本奖励措施。
第二十二条 对工作业绩突出、重视开发或增收节支好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并作为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和浪费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或在经济上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 文科各实验室负责记载日常加班加点的工作量,作为年终工作量考核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实验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包括(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译文;(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3)申报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和一般课题;(4)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或职务专利,特按照文科《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实验室人员积极参与大学生实践性教学和科研活动,对参与大学生实践性教学和科研活动并已在学校立项的实验人员,给予奖励。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学领导小组。
管理学院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