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关于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管理学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序号 | 事项 | 时间节点 | 要求 | 备注 |
1 |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 3月5日-3月26日 | 1.申请毕业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在答辩资格审核前,由学院自行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将预答辩决议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系统后方可提交答辩资格申请。 2.学院于3月26日前由学院负责人对《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审核签字盖章,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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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个人信息维护、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3月27日-4月8日 | 1.研究生个人信息维护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维护与审核,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开题、科研论文、成果和专利登记等。 2.答辩资格审查 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已提交答辩资格申请的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包括学生成绩、开题报告、英语六级、科研论文(原件证明和系统上传附件是否匹配,科研论文稿件录用通知及检索报告需由导师签字并详细注明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一单位和情况属实字样)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学院将《答辩资格审查表》和《成绩登记表》各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通过后将《答辩资格审查表》和博士发表学术论文原刊(或经导师签字认可的稿件录用通知,英文发表论文须附导师签字的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须有中科院JCR分区和影响因子)报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科进行复审。 3.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须打印答辩资格审查表,签字盖章后,学院须对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查阅和审核,学院在系统中导出后分学生类型汇总到《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1),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检测结果参照《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甘农大发〔2022〕124号)执行。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关闭截止4月8日中午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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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 | 4月9日-4月29日 | 所有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实行第三方平台“双盲制”匿名评阅,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将审核通过学位论文推送至平台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和评阅意见书在平台上下载后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评审费由各学院根据实际送审论文数量并向平台及时支付,以免影响专家按时反馈评审结果。评阅结果认定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甘农大发〔2022〕39号)执行。论文评阅推送系统关闭截止4月11日中午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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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 4月30日-5月20日 | 1.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对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审核通过后,申请答辩研究生可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通过后由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维护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学生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和公示等相关信息,由学院组织答辩。 2.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采用粉色A4纸打印《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并导出《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信息一览表》(附件2),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研究生秘书一同报送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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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提交校学位委员会相关材料 |
5月21日-5月28日 | 1.学院将答辩结果、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信息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内。 2.通过答辩获得授予学位资格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书及答辩决议(包括签字版PDF和决议内容)等相关信息,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学位申请书。 3.通过答辩获得授予学位资格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终版学位论文,学院对其学位论文进行终版查重并审核录入结果。将《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审查表》(附件4),在管理系统内经指导教师及学院审核录入系统。 4.学院于5月28日前由学院负责人对以下相关材料审核签字盖章,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研究生院,以便按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1)学位申请书2份(系统打印);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包括补授学位研究生,含电子版,分学生类别可从系统导出); (3)拟授予学位研究生名单(包括补授学位研究生,电子版可从系统导出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中筛选); (4)不授予学位研究生名单(毕业但不授予学位研究生,含电子版); (5)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一览表(含电子版,分学生类别系统导出); (6)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专利一览表(含电子版,分学生类别系统导出); (7)终版《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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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和学位论文提交 | 5月29日-6月5日 | 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认真核对填报学位授予信息,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分学生类别打印《学位授予信息库》,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以下材料于6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 (1)学位授予信息库(电子版、纸质版); (2)所有授学位研究生电子版照片(彩色、免冠、非制服照、背景:蓝色、尺寸:150*210、大小:≤50kb、格式:JPG);纸质版2寸照片留学院贴学位证书时待用; (3)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所有授予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命名要求:62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62_100201_ 1073317010000001_LW.PDF,可从系统内导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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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管理均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学院通知拟参加答辩研究生认真填报系统内各项信息,并督促指导教师严格审核。
(二)研究生在读期间须以本人独立第一作者,甘肃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答辩资格审核、论文查重、盲审均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中截止时间和系统关闭时间,系统关闭后不再开放。
(四))终版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根据《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甘农大发〔2022〕124号)执行。
(五))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甘农大发〔2022〕39号)文件要求,申请补授学位需重新送审论文的研究生,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学位论文,按照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 名后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前,学院负责人登录甘肃农业大学投票管理系统审查本院拟授予学位研究生信息(表决系统自动显示审核记录),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上报国家学位授予信息库,学院务必认真核实所有学位授予信息,学位信息库和毕业库一样的字段信息必须完全一致,重点核对考生号和专业名称等相关信息。
(八)请毕业班研究生及时提交材料,以免影响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九)申请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研究生按照《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执行,请按培养科要求执行,不用在管理系统中申请。
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