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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7年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05  |  作者:   |  查看次数:[]

根据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推荐工作。推免工作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遴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推荐名额分配办法和名额分配原则,我院分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共20人(包含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单列2个指标)。各专业推荐指标如下: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8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5人;社会工作专业:5人。

三、遴选推荐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系本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前三学年纳入课程平均成绩计算范围的课程考核合格。首先遴选推荐无补考和重修记录,且在校期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分数)的学生。其次遴选推荐补考或重修课程不超过1门次的学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思想敏锐,逻辑思维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自学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实践能力和较好的创新精神。

5.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法,由学生的课程平均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和奖励成绩(加分指标分值)两部分组成。其中,课程平均成绩(学业综合成绩)按照学校本科生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占比80%;奖励成绩占(加分指标分值)比20%。

课程平均成绩为前三学年平均成绩。

奖励成绩按100分计算,奖励成绩包括学术潜力(20分)、创新创业和学科专业竞赛(40分)、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0分)和其他表彰获奖(20分)四个方面。在某项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最高水平成果项一次,不得累计计算。单个项目不得超出上限分值,超出时按照上限计。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计分办法见附件)。

(1)学术潜力(20分):含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等6项加分项。其中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指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学术期刊范围:SCI、SSCI、EI、CSCD、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或本科院校学报)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第二作者)且甘肃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凭一作一单位发明专利、凭一作一单位发明软件著作、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等,相关成果发表或授权时间在2026年9月5日以前。

(2)高水平竞赛奖项(40分):学生在本科阶段独立参加的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日期需为2026年9月5日前,如相同内容获多次奖项,只加最高级别,同类型获奖不重复加分。

(3)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20分):包括参与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到国际组织实习。

(4)其他表彰获奖(20分):在校期间获得其他校级及以上德、智、体、美、劳各类正规比赛证书。证书日期需为2026年9月5日前,如相同内容获多次奖项,只加最高级别,同类型获奖不重复加分。

2.学院推荐工作材料审核小组将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推荐小组组织所有申请推免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3.学院按照优先次序,根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课程平均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课程平均成绩相同时按照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

五、遴选推荐程序

1.学院动员:9月7日,召开推荐工作小组会议,并由各班主任向学生通知推荐工作具体安排;

2.学生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甘肃农业大学2027年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于9月8日 20:00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前三年个人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教务处成绩专用章和学院公章、论文原件(网络首发)、本人专利证书、各项获奖证书、英语等级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将材料报送学生办202马凯老师处。

3.学院审查和推荐:9月10日,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并经推荐工作小组会议按推荐办法进行评分推荐,确定拟推荐名单;

4.学院公示:9月11日前将推荐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

五、异议及处理办法

1.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以书面材料提交推荐工作小组;

2.推荐工作小组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推荐实施细则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进行答复。

六、其他事项

1.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作废。

2.建立健全回避制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应主动向学校报备。相关学生申请遴选推免资格时,须按回避制度规定向学院主动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和推免录取资格。

3.严肃处理推免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对于在推免招生

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推免招生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的,或存在违规修改学业成绩、出具虚假学业成绩证明、出具虚假推荐信或推荐内容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6年9月4日


附件 奖励成绩计分细则

学术潜力计分细则

序号

项目

计分细则


1

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

A1类

A2类

A3类

B类

本科学院学报

20

18

16

14

12

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第二作者且甘肃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

一般科研创新成果

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甘肃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在C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计10分

3

国家专利授权

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甘肃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计20分;获得软件著作、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专利授权计5分。

4

科研项目

在校期间以前5名主参与科研项目并成功结项,国家级计10分;省部级计8分;地厅级(或横向项目到账金额3万元及以上)计5分。

5

科研社会服务

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甘肃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领导批示认可或采纳,国家级计10分;省部级计8;地厅级计5分

6

外语和计算机水平

通过英语六级及以上等级考试计10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计5分。

论文分类参照《甘肃农业大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甘农大[2026]31号)中关于学术期刊分类的认定。

上述6项,某项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最高水平成果项一次,不得累计;六项内容间,可以累计计分,最高计 20 分(累计分数≧20 分,按照 20 分计)

高水平竞赛奖项计分细则


序

号


项目

         获奖等级

一等

二 等

三 等





1

参加A类专业竞赛和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40

35

30

参加B类专业竞赛和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较高水平的比赛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30

25

20

说明:参照《甘肃农业大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甘农大[2026]31号)关于学生竞赛的认定。1.A类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纳入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的大学生竞赛。如当年竞赛目录尚未发布的,则以上一期为准。B类竞赛:A类专业竞赛的省级层面选拔赛,省教育厅等省直部门发文组织的全省大学生专业竞赛。

2.团队其他成员在此基础上依次减分(国家级、省级比赛减4分)参与者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同一竞赛的不同级别只取最高分计算,不同竞赛可累加,如设特等奖等同一等奖。



2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主持人或成员)

10


8

项目成员按国家级4 分、省级3分,不同级别项目只取最高分。







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计分细则

事项

标准

获得志愿者荣誉

国家级优秀志愿者15分、省级优秀志愿者12分,校级优秀志愿者8分

参与学校集中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

国家级专项申报成功 15分、省级专项申报成功 8分、参与校级社会实践 5分。

社会实践项目获奖

1.国家级奖项:队长 15分、队员 10分

2.省级奖项 :队长 10分、队员 8 分

3.校级奖项 :队长 8 分、队员 6分

社会实践项目获新闻媒体报道

1.国家级媒体报道:队长 15 分、队员 10分

2.省级媒体报道 :队长 10分、队员 8 分

3.市级媒体报道 :队长 8 分、队员 6 分

注:①媒体报道应为官方新闻媒体,不包括实践单位媒体平台或自媒体报道。②新闻报道应为独立的专门报道。③不包括简讯

社会工作经历

1.应征入伍,圆满履行兵役义务:20分

2.担任省学联驻会主席或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0分

3.经批准在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10分

4.校级学生组织工作 3 年:12分、2 年:8 分、1 年:4分

5.院级学生组织工作 3 年:8分、2 年:4 分、1 年:2 分

先进个人


如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员、团干部、学生干部、宿舍长、心理委员、军训学员、社会实 践先进个人、宣讲员等,同类型表彰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同类可累加。国家级10分;省级8分;校级5分。

其他表彰获奖计分表


序

号


项目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1

参加体育竞技比赛获奖

(个人或团体)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个人或团体第三以后根据获奖名次依次减1分,同类型项目按最高级别加分,不同项目可累加,市、县(区)级比赛等同校级。

2

体育竞赛破纪录(每项)

8

5

3



3

参加文化艺术竞技活动获奖

(个人或团体)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如设特等奖等同一等奖,不同类可累加;市、县(区)级奖项等同校级。



4

参加劳动竞技

类活动获奖(个人或团体)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如设特等奖等同一等奖,不同类可累加;市、县(区)级奖项等同校级。


5

参加党建思政、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类比赛、作品征集等获奖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如设特等奖等同一等奖,同类型奖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同类可累加;市、县(区)级奖项等同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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